挂网采购

卫生部、国务院纠风办、国家发改委、国家工商总局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日前联合签署颁布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》,宣布将全面实行政府主导、以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。

政府建立网络采购平台无偿(或低收费)为药企和医院服务,由药品批发企业投标改为药品生产企业直接投标,中标药品直接配送等“瘦身”举措,变身为医院所需药品公开招标、网上竞价、集中议价、成交价直接挂网(包括直接执行政府定价)的公开透明体系,减少药品从生产线到医院过程中的流通环节,以降低药品价格。

除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和麻醉药品、精神药品、毒性药品、放射性药品外,医疗机构使用的其他处方药,都必须挂网采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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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ne Response to 挂网采购

  1. Left says:

    “各地区有关部门要通过采购平台,对医疗机构采购药品的品种、数量、价格、加价率、回款、使用和药品企业参与投标、供应药品等情况进行动态监管,使药品采购全过程公开透明。要定期检查,发现问题及时解决。”

    政府提供的采购平台,如果说主要目的是为了降低药价,那么招标完成后其不再参与后续业务,可是又有了动态监管的职责,那么是否说还负责后续的供货和回款?

    从表面看,此举对药品分销企业是个重大的变革甚至是威胁,可是是否采购平台能代替原先庞大的多级药品分销企业职能呢?似乎又不是那么肯定的吧,窃以为,药品分销企业在此背景下,要加速扩张,增加话语权,才能占好自己的地盘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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